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下文简称“协议”)于2022年5月5日由以下各方共同签订。
披露方:
地址:
接收方:
地址:
以上披露方称为“甲方”或“披露方”;接收方称为“乙方”或“接收方”,协议各方可单独称为“一方”或“各方”。
鉴于披露方将向接收方披露关于《xxxx》项目的(以下称“合作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及文件,为了明确信息披露过程中各方对于信息披露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 保密主体
1.1 协议接收方
1.2 协议接收方的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披露方或接收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实体,或受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共同受同一主体控制)
1.3 本协议第1.1条及1.2条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顾问等一切可能接触保密信息的主体及/或自然人。
2. 保密内容
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合作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及文件,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的(有形或无形,书面,电子或口头方式)所有数据或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a) 可能存在任何有形载体或者无形载体上的包含公司及项目的信息、计划、数据、文件、报告、程序、展示材料、解释说明、客户清单、战略、预测及其他科学上的、技术上的、营销上的、商业上的和/或财务上的记录;
b) 任何概念,报告,数据(技术或非技术),设计,草图,图片,规格,电脑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流程图,数据库,发明和商业秘密、算法、过程、程序、改进、检测程序、研究方法和想法等;
c) 关于项目合作事宜的探讨和协商正在进行的事实以及上述探讨和协商的进展;
d) 本协议存在的事实及条款。
本条所有内容简称“保密信息”。
3. 保密义务
3.1 接收方特此同意,就本协议中详细列明的保密信息接收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接收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并使用与其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相同程度的预防性措施和保障措施,保证合理保护保密信息不受非法披露、窃取或者使用。
3.2 接收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任何第三方公开保密信息。
3.3 接收方不得从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拷贝)复制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文档等。
3.4 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参与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发展、生产、营销、推广、经销等一切行为。
4. 非法使用
4.1 接收方须采取并维持适当的保密措施以确保保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得或适用。
4.2 一旦发现任何非法获得或披露保密信息或者其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情形,接收方须立即通知披露方,并尽可能以合理的方式协助披露方,帮助其回复对保密信息的占有并预防未来有可能发生的非法使用。
5. 期限
自接收方首次解除保密信息之日起永久。
6. 保密资料的归还
6.1 应披露方不时的要求,接收方须:
(1)销毁或者返还披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所有包含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任何复印件);
(2)删除接收方的电脑系统中或者存于电子表格(有可能的话)中的所有保密信息。
6.2 披露方未要求的,接收方须:
(1)即时销毁所有保密信息及所有包含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任何复印件);
(2)即时删除接收方的电脑系统中或者存于电子表格(有可能的话)中的所有保密信息。
7. 禁止转让
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者义务。
8. 违约责任
8.1 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保密协议的,应向披露方支付人民币叁佰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披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上述损失包括,披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利润预期盈利的减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住宿费、交通费、名誉、商业信誉损失等),及接收方及其共同侵权人因违反约定或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
8.2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主体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视为接收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9.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由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须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由三名仲裁员按照其当时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不可撤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地为深圳。仲裁语言为中文。
10. 其他
10.1本协议签署后,不论各方以后是否会就项目进行进一步沟通合作,均不影响本协议之效力。
10.2若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能履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在此情形下,各方均有义务以做接近无效的或不能履行的条款的商业目的的有效条款替换该无效的或不能履行的条款。
10.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经受本协议约束的各方书面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10.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于最前文注明的日期订立。
以兹证明,各方均由其以下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
披露方: | (接收方): |
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 2022年5月5日 | 日期: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