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的说明
局党组: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发挥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服务经济建设作用,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弥补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履职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因人员岗位调整影响行政执法工作等问题,建议成立廊坊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
一、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组成
以全市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为主要划分标准,设定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9个部。以每部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为主要发起人,结合发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组建不超过十名律师的专家核心团队。同时集合该部所涵盖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成立该部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原则上,全市单一行政执法领域专家团成员不超过15名,涵盖各县(市、区),其中推荐为专家的不超过五名。
二、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职责
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进行实务培训,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对新型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行政执法意见。
三、专家团运行的经费保障及保障方式
专家团组织的设立,是为保障全市行政执法活动持续、高水平、稳定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的一种探索;是整合行政体系和法律职业资源,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尝试。在经费保障上,既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也有专家团成员公益参与的成分,同时也有组织内在发展的需求。因此,在专家团运行经费保障方式上,设定三个阶段予以推动:一是组织培育阶段。由市司法局牵头筹备成立廊坊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团,聘请专门人员主持专家团的日常工作;二是孵化机构阶段。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专家团酝酿产生运营团队,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设立民非性质社会团体,业务工作逐步剥离;三是独立运行阶段。接受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以购买服务方式,承接委托事项,独立出具专家意见,服务和保障全市行政执法活动持续、高水平、稳定开展。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