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房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以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本工程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建房工程于2011年5月24日双方达成协议,每平方米造价 元。结算方式按建房面积外围边线计算,经双方协定如下条款:
工程项目:
一、工程程序:
1、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
2、图外工程项目:由甲方承担工程费用。
3、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严格施工,如有不合理的部分,乙方与甲方进行协商处理。
4、乙方施工每道工序后,经甲方委托有关质量监督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通知乙方才进行下道工序。
5、采购钢材,必须要求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的钢材方可进行施工,不合格的钢筋水泥一律不准使用。
6、门、卫生洁具、电器、灯具、内外粘贴的瓷砖、楼梯扶手全部由甲方负责采购和支出费用,乙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
7、主体粉刷和外装饰瓷砖、内装饰地板卫生砖的人工工资由乙方支付。
二、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有图纸进行严格施工,严把质量关。
2、施工人员进入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持证上岗。
3、乙方施工每道工序前,通知甲方监管质量人员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工序,不得随意施工。
4、每道工序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工程顺利进行。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施工按照国家有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
三、安全责任
乙方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四、付款方式
1、开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40%的材料款。
2、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40%的工程款。
3、主体工程全面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5%。
4、下余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
五、工程工期
1、经甲乙双方订于 年 月 日(农历 月 日)开工。
2、工期时间:从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除开雨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