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钱办大事 惠农暧民心
--------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委、县人民政府:
我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农民的保障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亦关系到“十二.五”我县“四做”能否顺利实现的保障体系的健全。
2014年3月29日县政府在全县金融工作会议上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本次大会的重要议题,会后全县各级政府迅速成立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面启动了我县的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通过近三个半月的努力,在县委、县政府、县督导办的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初见成效,截止2014年7月15日共有32个乡镇实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408万元。现将小额保险开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精心组织 周密布署
农村小额保险工作是我国首次开启的一项分担政府后顾之忧惠民工程。我市是今年首次在全市全面展开的依托政府机构的力量,由地方政府牵头,基层政府机构人员协助办理的一项阳光工程。根据此项工作内容,县委、政府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相继召开了启动会和阶段小结会。
2014年3月29日县委、政府在全县金融工作会上,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作为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并成为我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启动会。让与会者深知:农村小额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县地方政府农村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增加全县农民对农村小额保险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从县府到地方政府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政府有侯宏县长亲自挂帅,亲自过问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这项工作。
县委、县府针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开展进度缓慢这一现象,2014年6月29日召开了全县财税金融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分析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滞后的主客观原因,地方政府领导重视不够,外出务农民数量较大,缺少有效的考评机制,无人跟踪落实情况。并让前期搞得好的乡镇在会上经验交流发言,以期鼓舞士气。会上,侯县长重声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政府,转变观念,克服困难,按县委县府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按期完成。
7月12日县政府再次对全县有25个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进展迟缓的乡镇领导召开特别会议,让他们自找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或未动的真实原因。会上,侯县长再次强调此项工作全县一盘棋,不要找借口,积极想办法,添举措,扭转目前不利局面。
二、统一思想增强认识
农村小额保险保费少,是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推出的团体保险产品,在农村建设中起到重大的现实意义。此险种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农民的消费能力、特定风险设计的一种人身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仅是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借此良机还可以帮助农民普及保险知识,转嫁家庭风险,对农村工作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惠民工程。因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承办是国有央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担的一份历史责任和政治任务,必须利用国家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契机,利用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态势,强力抓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保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面和覆盖力度,切实为广大农民服务。
启动会上,让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懂得保险不是给农杨增添负担,它是建立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
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利用相关渠道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加强宣传,以引导农民主动参加保险。通过电视讲话、广播、标语等媒体,深入镇(街道)、村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保险。
三、措施得力 初见成效
(一)县府成立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领导小组,侯县长成任组长,督导办***主任及时跟踪各乡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办***主任在不同时期,冒着酷暑陪同人寿保险公司经理亲自到各乡讲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民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侯县长的指示,县政府督导人员逐一跟踪和落实并限时完成任务的时间,让工作滞后的乡镇领导引起警觉和重视。
(二)在县委、县府3月29日的金融工作会后,人寿保险公司也立即成立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经理室成员、发展部门负责人、综合部负责人划分为六个片区挂联。
(三)县人寿保险公司组织和调动所有力量为各乡镇做好培训工作,使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县公司经理亲自组织相关人力编制培训课件,根据广大农民的需求和当地政府的信息反馈,定期调整培训内容,并发挥讲师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培训效率和目的的达到。
(四)县人寿保险派出机关50%的人力(员工8人)、全县13个展业单位的服务部经理、车辆2台深入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实务指导。配合当地政府、村组干部一起走村串户,宣传开展农村额人身保险,起着传、帮、带示范作用。
(五)当地党委政府将县府3月29日的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抽调乡镇精干力量组成“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突击队,协助各村村长、书记做好农村小额保险的政策宣传,动员农村居民投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每日将各村业务进展情况数据汇总。通过信息平台发送到每一个参与人员的手机上,给先进村组和个人以鼓励,给后进单位和个人以鞭策。
(六)创新承包方式和服务方式提升承保效率和服务效率。
在承保方式上,大力推广“一村一张保单”的统保模式,对农村每个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保。该模式手续简便,降低保险卡成本,避免了事后投保的风险,并能够体现“互助互济,团结友爱”的小额保险精神,提升了承包效率。真正做到投保程序简洁化、业务操作规范化。
虽然前期我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还存在一定差距,非健康发展因素仍存在。主要有以几点
一、个别地方政府组织不力,认识不够。虽然召开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但仍存在概念不清、职责不明的情况。特别是村上干部不能准确的理解和解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定义、意义。对自己的工作的职责含混不清。存在极个别乡镇政府一把手对此项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仅视其为一项附属工作。到七月十三日还存在二十多个乡镇对此项工作收效甚微,不见起色。
二、保险意识缺乏,风险意识不强
部分群众认为已购买新农合,且理赔和结账等程序便利(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对小额人身意外保险的认识不够,加之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多、比重大,家中多数为老人和小孩,意识不到每个家庭都存在风险的发生。
二、承保面较窄,保费收取不合规。相当部分的乡镇保费,属村组干部自行垫交,还未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落实到每一户。部分村组,只投保几个人或无人投保,说明保险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处隐藏2029个字……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七大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到了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和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高度,并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出了“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具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的精神,其中一项重点和难点就是低收入人群的保障问题。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从整体上看 1
农业基础比较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功能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瓶颈。小额保险作为一种预防性的风险管理方法,取代了低收入人群长期以来事后应对风险的方式,服务对象是农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主要是保障类产品,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条款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能够使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获得保险保障,摆脱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致贫和返贫的问题,是一种市场化的、普惠性的服务措施和金融扶贫手段,也是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就是要重点解决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缺乏保险保障的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逐步完善我县“三农”社会保障体系,对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民保险保障需求、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要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有序进行
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新农合的开展,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从上至下形成一个有机的、健全的、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和配套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推广措施。特别是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县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
险,最大限度地扩大保险覆盖面。各乡镇要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县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指定专人,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做到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三、要掌握政策,坚持原则,明确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运作模式
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鼓励创新、审慎监管、适当保护、持续发展”和“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农民个人自主自愿参保”的原则,切实抓好推广工作。我县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由中国人寿**县支公司作为承保机构,险种为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担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元,保险金额以5000元为限。具体运作方式,拟采取每一被保险人自己出资8元、县财政补贴2元、**支公司补贴2元进行筹集。中国人寿**支公司和各乡镇要结合新农合的开展尽快安排并组织人员走进农村,贴近农民,深入了解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需求,建立农民参保档案,切实掌握农民参保情况,找准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的切入点,确保小额保险保费的收缴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扩大保险的深度和广度,为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要搞好宣传,优化服务,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健康发展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舆论宣传是必不可少的。长期以来,受传统经济体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风险意识和保障意识比较淡薄,相当一部分农民靠政府、靠家友、靠土地来应对风险的传统思维根深蒂固。尤其是低收入农民既不熟悉保险的功能作用,又不善于运用保险来转移和分散生活中的风险。因此,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方式帮助农民了解保险、熟悉保险和运用保险,激发他们潜在的保险需求,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这项业务的认知度,使他们能接受并自愿参加小额保险。同时,希望承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中国人寿**县支公司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寿险市场的主渠道地位和覆盖城乡的强大网络优势,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到投保手续要简单,理赔手续要简化,理赔速度要快捷;投保时,一定要向农民朋友讲清楚,哪些是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哪些不属理赔范围,不要让农民群众产生歧义,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用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切实把这项用商业保险方式解决农村低收入人群保障问题的业务做好,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提高我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第五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江府办〔2014〕14号)文件精神和江府目督办函〔2014〕2号《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在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迅速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牵头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在各村(社区)确定了一名村(社区)干部负责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开展和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联系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措施有力、职责明确。
各乡镇都制定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考核文件,并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考核指标及奖惩措施,部分乡镇还将拿出政府经费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很好地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有序开展。
全县45个乡镇全部召开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启动会,会上乡镇领导对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作了全
面的阐述,对该项工作的落实做了详细安排。各乡镇通过村组会、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及广播宣传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突出宣传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增强了群众的参保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通力协助,初见成效。
通过各乡镇的精心组织,与保险公司的积极配合,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3月31日,全县参保户数70334户,参保率达19.13%。其中,玉兴镇、继光镇、双龙镇、悦来镇、高店乡、瓦店乡、富兴镇、合兴乡、太安镇、杰兴镇、万福镇、白果乡、青市乡、积金镇、联合镇、南华镇、通济镇等乡镇目标任务进度良好,希望工作进度滞后的乡镇奋起直追,最终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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