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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14 15:47:05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此文共2892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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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20年,宣威市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和曲靖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全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宣威市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做到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门平台、有专项经费、有制度保证,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威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每次政府常务会,都专题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宣威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监督考核体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建立依法依规、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组织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曲靖市和宣威市有关文件部署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明确分值权重,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衔接、紧密结合、同步运作。严格按照中共宣威市委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威市2020年市直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汇编)的通知(宣发〔2020〕128号)和中共宣威市委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威市2020年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汇编)的通知(宣发〔2020〕129号)文件要求,出台宣威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及实施办法,对宣威市市直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进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考核,督促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监督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围绕民生领域,扎实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工作。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重点筛选涉及民生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扶贫脱贫、涉农补贴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采用电子邮箱、纸质账单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云南通宣威市”、“宣威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载体,积极搭建“政策直通车”平台,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四)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提升解读回应效果。按照《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宣政办发〔2020〕30号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解读回应效果。

(五)严格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2020年,宣威市以严格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在保密审查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威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六)结合基层实际,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宣威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曲靖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部署要求,已完成26个重点领域和全市29个乡(镇、街道)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 “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专题发布。同时,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公示公告栏、乡村应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和渠道公开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便民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制作政务公开流程图,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同时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委市政府官方微博、宣威发布微信公众号、云南通宣威党政客户端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重大决策、“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情况、重大事项等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1600余条,接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96128”专线920余件,发布《政务通报》12期,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公示100余件、重点工作通报60余次、决策听证12次、政策解读28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6日,宣威市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0件,提起行政诉讼数量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原则,2020年宣威市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也未发现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上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把该项工作单纯的理解为政务信息的发布,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误区,仅仅是在单位内部传达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对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不及时、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全市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三是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但部分部门仍存在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让广大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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