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超挖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简述发生的原因,如何预防?
答:基坑超挖轻则引起基坑过大变形、开裂,重则导致支护结构破坏或土体滑坡,最终基坑坍塌。基坑坍塌会使基坑周边环境受损,造成周边已有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变形、开裂,同时影响坑内作业人员安全;严重的情况会威胁到基坑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如果超挖,与正常开挖深度比较,基底以上主动土压力变大,水平位移增大,支护结构内力增大,超过极限值,则最终导致支护结构失效,基坑坍塌;如在基坑支护不到位的情况下,超挖会使土的剪应力增加,一旦剪应力增加,超过极限值,同样造成滑坡或者坍塌。
预防措施:开挖时间及工况符合设计要求;
严格按开挖方案执行;边开挖边测量确保分层深度;遵循分层、分段、适时、均衡的开挖原则;土钉锚杆承载力龄期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下挖;混凝土内支撑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挖。
2、造成基坑超载主要原因有哪些?可能引起什么后果?如何预防?
答:基坑超载主要原因是基坑周边堆料离基坑边距离太近、堆载太多,临时设施布置、加工操作棚、运输道路、施工及生活用水、塔吊位置、泵车停放位置、基坑周边安全防护及人员上下基坑通道等,平面布置不合理、或与方案设计不一致,或施工过程实际堆载超过方案设计时的荷载取值。
后果:基坑超载可导致基坑及支护变形增大、开裂,甚至基坑坍塌。
预防措施:土方不堆放在基坑边缘,随挖随走;基坑周边1.2m内不得堆载,3m内限载;除设计考虑外,坑边严禁重型车通行;坑边1倍开挖深度范围如布置临设及住房需设计同意并审批通过。
3、造成基坑遭水浸主要有哪些情况?可能造成什么后果?如何预防?
答:基坑遭水浸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雨水及基坑外进入坑内的水、基坑边管道渗漏、局部浅层滞水、截水帷幕严重渗漏、开挖引起的管涌、突涌等。
基坑遭水浸使土的内摩擦角减小、主动土
压力变大、水平和竖向位移增大、抗倾覆和整体稳定安全系数减小,使基坑及支护结构变形、开裂,严重的可造成基坑失稳坍塌。
预防措施:基坑上部、下部和四周设置排水系统;坡度坡向正确;坑边路面宜硬化;地面设置防渗排水措施;雨期开挖工作面不宜过大,逐段逐片完成;做好场地的施工用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的疏导排水;采取相应的截水、降水、排水措施。
4、在基坑影响范围内有临近基坑在施工,则本基坑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基坑设计前应对临近基坑进行调查,主要包括:开挖深度、支护型式、降水方式、井位布置、截水方法和土层情况,与本基坑的距离及相互影响评价;
2)把邻近基坑的设计参数作为本基坑设计时的参考,进行优化设计,特别是临近基坑设计中的一些缺陷、不足,应在本基坑设计中尽量避免;
3)如邻近基坑正在降水,应查明其降深、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停排时间;
4)应查明场地周围地表水汇流、排泄条件和基坑四周道路及车辆载重情况;
5)基坑在开挖及施工时,应对周边建筑物、管线、道路、邻近基坑进行监测,发现危险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土方开挖施工要点有哪些?
答: 1)土方开挖前应进行定位放线,确定预留坡道类型。开挖坡度应符合支护设计要求。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要求的施工顺序分层、分段、适时、均衡开挖。
3)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定期观测开挖深度、标高和边坡坡度,验证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埋深小于基坑开挖深度时,应随时观测水位标高。
4)土方开挖应有专人负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严格按开挖方案执行;土方开挖应结合支护、降水方案,紧密配合;边开挖、边测量,确保分层深度、分段长度、基坑坡度等;开挖至锚杆、土钉施工作业面时,开挖面与锚杆、土钉的高差不宜大于500m,严禁超挖;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降水井、监测点等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6、支护结构选型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支护结构选型时,应考虑:
1)基坑开挖深度;
2)场地地质情况及地下水条件;
3)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包括基坑内工程桩条件)及对基坑变形的承受能力;
4)主体地下结构及其基础型式、施工顺序,基坑平面形状及尺寸;
5)支护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受力特点,支护结构材料的受力性状,支护结构施工工艺的可行性;
6)施工条件及施工季节;
7)当地的工程经验;
8)经济指标,环保水平和施工工期。
经综合分析比较,选择安全可靠,技术可
行,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支护结构型式。
7、基坑降水施工要点有哪些?
答:1)基坑降水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性降水,对预测点及关键地点进行观测。降水施工时应布置观测井,观测周边及坑内水位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排水量或采取回灌等措施,消除坑外不良影响。
2)降水井、回灌井成井后要及时洗井,含砂量应小于万分之五。
3)回灌用水应采用清水。
4)基坑降水施工前应编制降水施工应急预案。降水过程中应进行降水水位、出水量及水质和环境监测,并应做好观测记录。
5)抽水系统在使用期应按照要求做好维护。
6)水系统的使用期应满足主体结构的施工要求。当主体有抗浮要求时,停止降水的时间应满足主体结构施工期的抗浮要求。
8、基坑监测出现哪些情况时,必须立即报警?
答:1)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9、什么情况下,场地类型为Ι类?
答:1)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且坑壁土多为填土层,3级以上自重湿陷性黄土,新近堆积黄土;
2)基坑工程降水深度大于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
3)基坑影响范围内为高灵敏土、严重液化土;
4)基坑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对变形反应敏感;
5)土岩组合边坡基岩倾向与基坑放坡方向一致,且基岩倾角大于15°。
10、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
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11、基坑监测项目有哪些?如何确定?
答:基坑主要监测项目有:
1)支护结构顶部位移(水平、竖向);
2)坑边地面沉降;
3)支护结构深部水平位移;
4)锚杆拉力、支撑轴力、挡土构件内力;
5)支撑立柱沉降,挡土构件、水泥土墙沉降;
6)地下水位、土压力、孔隙水压力。
针对每个项目,应根据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环境保护等级、场地土特点、基坑支护型式、施工工艺等因素综合确定。
12、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主体建筑工程概况、建设场
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2-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环境状况、基坑工程专项设计说明及相关图、基坑安全等级、使用年限等;
2)编制依据;
3)监测内容及项目:监测对象、仪器监测项目、巡视检查项目;
4)监测点布设及技术要求:监测人员的配备、监测仪器设备及标定要求、基准点、监测点的布置与保护、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期和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5)监测信息:监测数据、监测点随时间变化的曲线、信息处理、反馈;
6)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措施。
13、对基坑支护结构进行巡视检查时,应检查哪些内容?
答: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14、若基坑监测超出报警值或出现明显变形和裂缝渗漏等情况,现场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答:现场应采取:
1)立即停工;
2)撤离人员;
3)采取应急反压等措施;
4)找专家。
15、基坑支护应满足哪些功能要求?
答:基坑支护应满足:
1)保证支护结构体系的强度和变形满足要求。
2)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16、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与哪些条件有关?
答: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与场地类型、基坑的开挖深度、既有建筑物基础(管线)外边缘与基坑侧壁的水平距离、既有建筑物基础(管线)底面距基坑底面的垂直距离有关。
17、坡率法对放坡和过渡平台有哪些要求?坡率法对坡面应采取什么保护措施?
答:当基坑深度小于5m时,可采用单阶放坡,不设过渡平台;
当基坑深度大于5m时,宜采用分阶放坡开挖。各级过渡平台的宽度,对土质边坡宜为1.0~1.5m,对岩石边坡不宜小于0.5m。
当基坑采用放坡开挖时,坡面宜及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挂网喷射混凝土等护面措施,并尽可能减少暴露时间。
18、土方开挖方案应根据哪些条件编制?包括哪些内容?
答:土方开挖方案应根据支护结构型式、降排水要求、周边环境、施工工期及气候条件等编制。
土方开挖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段长度、分层深度、坡道位置设定、车辆行走路线、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应急预案和抢险措施等内容,根据施工周期还应包括雨期、冬期施工措施。
19、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应对基坑进行哪些维护?
答:1)雨期施工时,应在坑顶、坑底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对地势低洼的基坑,应考虑周边汇水区域地面径流向基坑汇水的影响;排水沟、集水井应采取防渗措施;
2)基坑周边地面宜作硬化或防渗处理;
3)基坑周边的施工用水应有排放措施,不得渗入土体内;4)当坑体渗水、积水或有渗流时,应及时进行疏导、排泄、截断水源;
5)开挖至坑底后,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垫层和主体地下结构施工;
6)主体地下结构施工时,结构外墙与基坑侧壁之间应及时回填。
20、基坑支护结构内力监测点如何布置?
基坑监测点布置应根据基坑工程等级、环境保护等级、地下管线现状、支护体系的类型、基坑形状以及基坑施工方案等因素综合确定。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部位,竖向间距宜为2m~4m;支撑内力监测点宜布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每层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锚杆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位置,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