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住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确保以上乙方所填信息之真实性,如因以上个人信息有误所照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期限为1 年,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0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为1-3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负责**全面日常管理和运营+。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需要,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月休息四天。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并按国家规定调休补休或支付加班费200元/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每月20-30日以人民币或转帐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基本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或延迟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条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没收应付乙方全部奖金。
(2)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发放任何奖金。
(3)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标准确定。
第九条乙方根据任职和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已退休人员不参加社会保险。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给乙方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
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乙方若有违规行为,甲方可以按照制度的统一规定对乙方进行教育、处罚、处分,直至开除和解除合同。
3、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有任何违规或侵害甲方经济及名声信誉行为,否则甲方可对其追究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办理好在甲方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注册变更手续,否则按80%发放薪酬待遇(特殊情况除外)。如因乙方未及时办理注册变更手续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按规定保守甲方的的内部机密(包括相关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等)乙方在离开甲方之后也仍须继续保守甲方的秘密。否则,甲方可依法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七、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六条乙方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医院相关领导报告;
乙方在医疗活动中超越其专业技术范围,没有向医院汇报,私自进行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医疗事故和属于乙方有责任性过失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行为,甲方有权利根据甲方的管理规章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若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第一项 上班时间睡觉、玩手机、看电影、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非因公事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5分钟。发现一次扣50元,二次扣200元,三次解除合同关系。
第二项 月迟到次数超过5次、累计迟到时间超过60分钟。上下班不执行指纹打卡制度。
第三项 连续旷工2天(包含2天)或累计旷工3天(包含3天)。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质量安全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职业)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甲方注册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九、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条在合同期内,如果因甲方所在集团(关联企业)发展要求,对乙方在集团内(关联企业内)调动的,应双方协商一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试用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
2、乙方工作严重失职、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管理,营私舞弊,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或名声信誉损失;
3、乙方在本职工作以外为本人或他人的利益从事非正当医疗活动;
4、乙方未经过甲方许可,擅自向其他医院推荐病人或本院医护人员;
5、乙方在供职过程中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变更执业变更相关手续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8、违反职业道德;
9、乙方行为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按甲方统一的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需补偿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提交书面申请,下月20-30号发放工资。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辞职申请,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按医院统一规定处理。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否则将视为违约。
第二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执行,并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30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关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约束患者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院员工针对有暴力倾向的患者首先保护好自身人身安全外,并根据情况给予合理约束,如除特殊自我保护外,不得殴打患者,不得约束患者后给予报复,不得无任何情况下对患者动手攻击,如发现本院员工无任何情况出现攻击患者第一次给予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500元,第二次发现有此事项直接解除合同。(如在攻击患者严重导致走司法程序者自行承担责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二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附加约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日 |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 日 |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