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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

时间:2024-02-16 20:51:42
精选服务合同汇编五篇[此文共8200字]

精选服务合同汇编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班车服务,双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合同:

1 班车服务内容

1.1 租赁车辆

乙方提供车辆数量:1辆;

1.2 服务期限

20xx年1月1日至20xx后12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仍需班车,双方另签服务合同。

1.3 班车服务

按照甲方制定的路线和时间,负责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 行车线路暂定:原厂区南门发车—繁荣路—硅谷大街——万顺小区——新厂区

行车时间暂定:上班:从原厂区南门,07:10发车;下班:从新厂区17:15/20:10发车。

具体停靠站由甲方通知乙方。

1.4 双休日、国定节假日和夜班用车由甲方通知乙方。 2 乙方承诺服务

2.1 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私人隐私。

2.2 司机礼貌热情,车容干净整洁,安全、准时。

2.3 需满足甲方的各种车辆需求。

2.4 司机在开车时不吸烟,不接电话(紧急及简短电话可以迅速接听)。

2.5 对于中外方人员一律友好接待。

3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按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费用。

3.1.2 甲方不得将承租车辆擅自转让挪作它用。

3.1.3 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逾期不交租金,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2 乙方责任

3.2.1 保证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

3.2.2 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并承担车辆各项费用。

3.2.3 确保优良的驾驶服务,及时供车、出车、否则,当月不予结算班车费用并赔偿双倍的相应损失,直至甲方找到接替班车为止。

3.2.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司机服务有异议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司机。

3.2.5 车辆行车一切交通事故涉及费用和违章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且在修车期间免费为甲方提供同档次的替代车辆。

3.2.6 如遇到国家物价部门调整所出租的同类车辆用车价格时,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提出对本合同的租金作相应调整。

3.2.7 乙方车辆必须要有司乘人员保险和交强险。

3.2.8 乙方车辆必须车厢内温度,车内平均温度冬季在20℃以上,夏季在30℃以下。

4 服务费用付款方式

4.1 租赁费用

一个接送班次*元/天,两个接送班次*元/天,每月班车租赁费用按照月份实际出车数量对应单价进行核算,核算出月份总费用。

4.2 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经甲方审核后,与当月15日前开具正式发票,结算上月全额租赁费用。

5 服务质量保证及处理

5.1 乙方为甲方提供优秀司机,如甲方不满意,乙方在一周内予以替换。

5.2 乙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

5.3 所租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应立即安排其他车辆接送乘客上下班。

5.4 合同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则乙方应报销所有乘客上下班打车的全部费用。

5.5 在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司机的言行对第三方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7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优化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长春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有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或另订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有关争议的解决,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行。

9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未续签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本公司厂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现将我公司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10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一条: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

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结算标准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表执行。

第二条: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清单。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根据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汇报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超过3次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其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 ……此处隐藏3437个字……>第五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原装件,为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正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

第七条 乙方应依据用户执《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 (以下简称《委托通知书》),方可按本合同规定为其进行维(装)修车辆。用户没有执《委托通知书》,乙方不得承接维(装)修业务。

第八条 费用结算。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送修人、用户车管人员双方验收合格并在《维修费用清单》签字确认后,到县车管办办理备案手续,而后由用户规定程序支付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检查中发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完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的所有更换下材料,乙方要造册登记(须维修用户签字确认)在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不造册妥善保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对应新物件的50%赔偿经济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得向乙方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合理要求。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装)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服务内容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用户车辆维修后不能按时支付经费的,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时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约定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时,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故意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执的《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进行维(装)修。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委托通知书》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向甲方报告。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务专用发票,同时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甲方不予审核,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技术检验确定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甲方报送《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或与用户商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给予用户200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2、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原因乙方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投标时的评标参考依据。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含)以上。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自行处臵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7、不按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经警告仍不纠正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汽车维修厂(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汽车维修厂的招、投标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本级机关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 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或延期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财政局财采购办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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