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科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89件,已办结84件(危险化学品内许可事项68件,非煤矿山许可事项9件,烟花爆竹许可事项7件),其余的5件还未到承诺办结期限。已办结的许可事项全部在承诺提速的期限内完成。今年来,我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按提速50%的承诺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四办”标准,分级分类编制事项和实施清单,逐个事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结”。落实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政务中心窗口实现了“一站式”功能,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实行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举报案件,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违规行为。
(二)安全生产培训。半年来,我局共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7期,培训2115人次,1625人次通过考核领取了证件,其中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048人次,特种作业577人次。全面贯彻省市农民工培训有关精神,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利用网络平台刊登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发布各项重点活动; 利用安全生产月普及宣传教育,组织有关单位通过设立咨询台、办宣传专栏、悬挂挂图、安全图片展、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制作展板、宣传折页、宣传标语贴画,积极营造全市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落实高危行业农民工岗前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机构建设。组织实施特种作业实操考点创优提升计划,围绕特种作业考官和考核人员队伍建设、实操考试设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取消以问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针对危险性较高操作项目,考试机构优先采用智能化实操考核设备,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实操能力。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以邵阳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培训中心为试点,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加强场地、人员、设备、管理、施教模式建设,大力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搭建企业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安全技能培训发展,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网络学院,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引导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培训中心、邵东市安全技术培训学校、洞口县工贸职工培训学校签订了初意向协议书,按初训40元每人、复训20元每人的收费标准,为上述培训机构提供网络培训服务。建设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高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组织遴选高危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上讲台,并给予授课技巧培训和基本课件、通用案例等支持,逐步实现企业在岗培训以企业内培训员承担为主。
(三)继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根据省安委办的创建要求,和各县市区安委办进行了全面沟通,武冈市湾头桥镇、新宁县麻林乡、黄龙镇等3个乡镇已向省安委办提交了创建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申请。各创建单位申报创建、完善制度、硬件建设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四)全面做好法治工作。全面负责龙江煤矿行政补偿纠纷案,和局法律顾问一道认真做好了应诉前期准备工作,5月8日和诉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5月27日北塔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驳回原告诉讼请示的行政裁定书。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指示精神,按减程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对行政许可流程进行调整规范,逐步取消县级初步审查环节,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坚持“便民、高效、依法”的原则,对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现权限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窗口。
二是开展执法质量检查。严格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从各县市区抽调法规工作方面的精干力量,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12个县市区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行政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许可程序不当的问题。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健全和完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管罚分离”执法处罚模式,行政处罚严格实施内部审核。
三是开展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按“谁评价,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邵从业的中介机构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的情况和报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抽取专家和报告的方式,结合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省厅处理。
四是开展农民工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把企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计划。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重要方式,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停止作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以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村(居)民委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考核为抓手,切实推进乡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村(居)民委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考核机制,实现乡镇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村安全监管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