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捏脸蛋”为你整理了这篇河道管理处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已经过去半年,我处在市水务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省市水利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水务局中心工作,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
1、注重支部班子的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支部班子教育培训,支部班子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按期召开支委会,带头进行理论学习、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坚持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开展党课学习。半年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6次,上党课2次,支援服务活动6次。
2、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半年来,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6次。及时传达并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研读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论述、《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选编》,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手册,全面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态势。认真开展“读书季活动”, 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定时通报全体党员学习得分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掀读书学习热潮,开展赠书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测试和党员回访相关工作。半年全体党员进行了2次党课教育。3月份支部副书记上党课,主题是“共产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悟。
3、继续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上级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根据单位实际,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为途径,不断拓展支部服务保障功能。建立完善了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日”等机会,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继续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与社区联系,以党小组为单位,联系了弋江区松韵园社区,党员已2次进社区,开展了慰问社区困难家庭、为社区活动进行志愿服务,疫情期间党员同志进社区值班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等活动,关键时候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完成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费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党费工作做到收缴及时、足额,管理认真、规范。上半年共收缴党费1746元,全部 党员均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以现金方式全额上缴机关党总支。
二、河道管理工作
1、数字城管考核
在2020年度里,积极处置完成数字城管下派的各类案卷,较圆满完成了数字城管对市水务局的考核工作。在上半年里相关管理单位类别考评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2、堤防养护管理
在2020年上半年度里对养护单位“安徽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每月根据既定的考核方案按时对堤防养护单位进行考核,不定期对基层管理所堤防管理情况进行的明查与暗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养护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目前直管堤防的养护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堤容堤貌稳步提升。
3、水法规宣传
配合市水务局完成了第28届“世界水日”, 第33届“中国水周”的水政宣传活动及其他宣传事宜,并对直属的2个大型高炮水利宣传牌进行了大修;整对城北圩镜湖新城段堤顶夏季夜市问题进行的整治和宣传,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标牌13块,分发水法规宣传单页1000余份。
4、城南规划砂场整治拆除扫尾
根据《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我局于2019年对直管的城南青弋江砂场进行了关停,并于2019年完成了黄砂经营户拆除补助评估和可处置资产拍卖工作。于2020年春节疫情复工后,完成了可处置资产的清理和黄砂经营户拆除补助资金的发放,并对城南青弋江砂场下堤通道进行了拆除。
5、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扫尾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第83号)》,2019年开展了整改规范不符合涉河建设方案许可办理规定的40个项目工作。具体包括可能存在重大防洪影响的整改规范项目19个、其他整改规范项目21个。在2019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的前提下,在春节疫情复工后加强对部分拆除项目扫尾的监督,至5月底全面完成,并上报相关资料至省水利厅开展审验。
6、涉河违章查处
对长江大桥右岸下游侧长江岸线整治遗留建筑物情况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市水务局和河长办,以督促属地政府尽快完成清理整治。
为清理长江重要河道范围内有经营别墅风格的建筑物,配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启动了对天门山“望天门”等涉河建筑物的水事调查,最终确认涉河违建4处,并进行了水行政处罚程序,并与6月8日会同经开区管委会开展了强制拆除行动,将在东梁山长江河道外滩地上的游客接待中心、茶楼、天门圣境、挂牌为“望天门”的四处涉河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7、推进芜湖市沿长江及主要支流砂石交易市场布点方案编制
根据曹哨兵副市长批示,3月30日靳大鸣副秘书长再次组织市发改委、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市交投、城建集团召开了协调会,会上大家对布点方案中的优选点位和备选点位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下一步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的建议。6月23日,对布点方案修订完善后,根据市相关领导指示报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待上市规委会讨论。
8、对芜湖市城北圩长江岸线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开展收尾
在2020年1月和3月期间,对芜湖市城北圩及城区段长江岸线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工程绿化分部开展了树木补植,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待审。
9、直管堤防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及水利空间规划范围划界
在2019年下半年市直管堤防管理范围确权划界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及运行管理处的不同要求,顺利完成了市直管范围内长江、青弋江、漳河、荆山河4条河流划界上图工作及水利空间规划范围划界矢量数据的报送工作。即将原有划界信息化成果进行数据转换,上报至省水利厅用于河湖管理系统管理外控线上图和省内的水利空间规划上图。
10、启动2020年度直管堤防岁修工程建设
对直管56km堤防管理范围内须维修项目启动了岁修工程专项设计,共涉及到城南圩芜申运河退建段老防洪墙维修、城南圩桦树根堤顶到位维修、城北圩大垄坊消防站段内护堤地整治、城北圩袁泽桥东内护堤地整治、城北圩镜湖新城段绿篱补植等分部。目前已完成施工图审查。
11、十里江湾公园南端(松鼠小镇段)堤防内护堤地树木补植
为迎接安徽省长江岸线生态复绿现场会在芜湖召开,根据市领导紧急布置,于2020年3月底完成了松鼠小镇段护堤地原意杨林区域及其他空白段区域树木补植。
12、涉河工程审批拟稿
严格根据涉河工程审查审批程序,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及涉河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赶往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完成涉河工程拟稿共计二十余件,其中包括鸠江南路延伸段(北京中路—利民东路)建设工程跨青弋江大桥防洪影响专项设计等5项涉河批复,交市水务局审查批准。
1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每月按时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报表上报。完成青弋江南北两岸防洪墙景观工程验收工作;积极推进青弋江北岸花津桥段地基渗漏处理工程项目实施;初步通过芜湖市直管堤防岁修工程图纸审查工作。
15、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管辖范围内穿堤建筑物隐患排查和堤防稳定以及河势观察的检查工作。通过打通融汇化工和海螺物流堤顶道路,初步完成了城北圩长江段堤顶道路不通畅问题。
16、防汛工作
对辖区堤防、涵闸、泵站等逐一进行检查,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对于在建的涉河项目实地查看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汛期根据防汛形势参加防汛检查、值班和抢险工作。
三、黄砂禁采工作
今年上半年以来,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始终把长江黄砂管理作为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开展了春节专项行动、疫情期间联合执法行动、两会专项打击行动及针对水上过驳吊机、小快艇等突出问题开展的整治行动,取得的良好的效果,进一步加大涉砂船舶拆解取缔工作,严格落实砂石采运四联单制度,严查非法运输砂石行为。通过沿江各市、县(区)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努力,采砂管理形势处于可控向好状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按照“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467号)的要求,我市及各县(市)、区重新调整了黄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黄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形成了分管领导主导抓、职能部门协调管、水政主管部门具体抓的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黄砂管理新格局,规范了禁采、集中停靠、处罚等管理行为。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以河、湖长制为依托,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采砂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专门”建设,加大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目前,我市共设置5个专职采砂管理机构,分别为芜湖市长江河道黄砂管理处、无为市江砂办、繁昌县河道管理局、鸠江区、三山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所,共有执法人员82名,执法基地6所,水上执法码头4所,配备执法艇8艘,视频监控台头34个,执法记录仪16台,夜视仪2台,GPS定位器60余个。在此基础上为了切实构建部门间联动协作平台,我市投入500余万元,在三山区联群村长江夹江处“口袋”水域选址兴建包括港池和引江水道、联合执法基地等配套设施的芜湖市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并于2019年4月通过了《芜湖市长江禁采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从水利、海事、长航公安和港航部门各抽调人员2名,组建市长江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联合执法行动和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点扣押船舶的监管,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结合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和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正在开展的“非法小飞艇”“非法吊机水上过驳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排查河道采砂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盗采、非法运输、阻碍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过程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涉砂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派发宣传传单600余份,张贴公告300余张,制作横幅30余条,引导舆论大造声势,维护良好的采砂管理局面,不给非法采砂者以可乘之机。
规范集中停靠,加强涉砂船舶管控。
严格落实集中停靠管理制度,在禁采期坚决杜绝船舶无正当理由擅自驶离集中停靠点,加大对非法涉砂船舶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从事非法采砂活动的采(运)砂船只, 按照《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设置及管理办法》的要求,目前,在我市设置的集中停靠点,共停靠涉砂船舶110艘(市本级集中停靠46艘、无为县集中停靠27艘、繁昌集中停靠6艘、鸠江区集中停靠12艘、三山区集中停靠19艘)。每个停靠点均明确具体管理单位、管理人和责任人,规范设立集中停靠点相关标识标牌,严格执行持证移动制度。对每艘在停船舶实行“一船一档”定期上报,并安排专业看管人员对集中停靠船舶统一管理,并不定期对看管人员进行考核,汛期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加快推进采砂船舶拆解取缔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移送拆解“三无”非法船舶156条,已完成“碎片化”拆解采砂船舶19条。集中停靠小快艇85条,建立“一艇一档”资料完成统一喷涂标识46条。
四、严格执法,部门联动,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对重点河段、重要区域和重要时段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适时组织联合专项打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针对采砂管理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平台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芜湖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港航)、长航芜湖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内河及长江非法采砂船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盗采行为。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含县市区)共出动执法艇1267艇次,执法车281驾次,出动执法人员752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87次,抓获涉砂船舶106艘。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对无证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打击力度,对我市重点敏感水域严格管控,严防河道非法采砂反弹,维护长江采砂秩序,保障河势稳定,通航安全。
(二)压实责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盗采、非法运输、阻碍执法、污染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长江河道采运管理“四联单”制度,依法查处“三无”采砂船舶及非法改装、伪造、隐形采砂设备的船舶,加快推进涉砂船舶拆解取缔工作,加强小快艇登记管理及过驳吊机整治工作。
(三)深入推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芜湖海事局、市交通局(港航)、长航芜湖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内河及长江非法采砂船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2020年下半年,我处将继续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各项工作全方位的做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