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地委、行署坚强领导下,聚焦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重大决策部署,团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预计全地区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完成投资5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0%以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支柱产业地位愈发凸显,为推动全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全力聚焦总目标,住建工作地位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肩负重任、埋头苦干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坚持谋全局、抓大事、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地委、行署交付的重点任务。
(一)落实总目标工作上了新台阶。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做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住建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从根源上消除各项防范漏洞和安全隐患,确保了地区住建行业“大中小事都不出”。
(二)城市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2018年12月7日召开了全区城市工作会议,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举全系统之力,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城市工作,及时草拟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抓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
(三)规划战略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按照“油画塔城、丝路净土、康养天堂”的发展目标和建设“和谐生态宜居塔城”的发展定位,梳理各类城乡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乌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已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审批、审查,《裕民县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5)》方案已编制完成,经行署7月23日专员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批准执行,大力推进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县、和布克赛尔县“多规合一”。成立了地区城市规划委员会,进一步强化规委会职能,切实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扎实有效。综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全区已化解房地产库存74.03万平方米,全地区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12个月,均处于9-16个月的合理区间。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一手抓促消费去库存,一手抓控房价防泡沫。督促塔城市加大商品房开发强度,增加房源供应,房价过快上涨态势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24亿元(含结转),建筑面积174.01万平方米。通过房地产投资拉动,有效促进了地区经济稳步增长。
二、心系群众惠民生,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服务群众、顺应期盼的一年。我们聚焦住房这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抓好安居宜居的民生实事,抓出了成效,抓出了亮点,抓出了群众满意度。一方面,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地委、行署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周调度排名通报制度,棚改任务快速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施棚户区改造5000户,已签定货币化补偿合同3748户,意向协议1208户,累计支付货币化安置补助款6.03亿元,全区6万余名各族群众喜迁新居,形成各民族和谐共居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安居富民工程稳步推进。坚持把安居富民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做好安居富民与精准扶贫结合的文章。2018年,累计投入资金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亿元,落实配套资金?亿元。开工建设安居富民工程6342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00%,竣工6067户,竣工率95.66%。其中4类重点对象开工2452户,开(竣)工率均达100%。切实解决了“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三、瞄准短板解难题,城乡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一年。我们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补齐基础设施与管理服务短板,全区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
(一)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高。2018年,实施城镇基础设施项目36个,完成投资11.6亿元,累计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1.74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万立方米/日,重点实施了塔城市、乌苏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等污水处理工程;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15吨/日,重点完成了托里县、和布克赛尔县、沙湾县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新增天然气用户3000户,重点实施了沙湾县、额敏县、塔城市等天然气入户工程;新增供热能力138兆瓦,新增清洁供暖面积20余万平方米,重点实施沙湾县集中供热热源点项目建设。预计2018年底,全地区城镇供水覆盖率达97.23%、污水处理率达87.9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1.93%、燃气普及率94.2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2平方米。
(二)城市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建设扬尘治理,规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全面实施“电气化塔城”行动,新增清洁能源供暖面积约19万平方米,加大散煤燃烧治理力度,推进煤改气、改电,淘汰小型供热燃煤锅炉,为城市大气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地直部门及县(市)的配合努力下,2018年全地区累计投入资金4.7亿元,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7座,其中涉及额敏河流域提标改造4个县市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建设,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完成了企业自主环境保护验收,于2018年12月底前顺利通过自治区整改销号。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设施建设,我区托里县、和布克赛尔县、沙湾县、和什托洛盖镇4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均被评定为自治区Ⅱ级无害化处理标准。强力推进集中供热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建设,全地区投入资金2.6亿元,完成38台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目前均已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使用。
四、锐意创新促改革,行业发展活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领域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的一年。我们着力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管理模式,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激发了行业发展新活力。
(一)城管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地委、行署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内容、机制和实施步骤。塔城市设立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全面推开。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塔城市和沙湾县依托智慧城市平台建立了数字城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和管理水平。
(二)住建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加速。预计2018年,全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93亿元。全区新增建筑业企业1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8家,专业承包企业4家,劳务企业4家,全区建筑业企业达150家。积极做好地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排查出超额或未按时返还的工程履约保证金2970.35万元,清退返还比例为100%。严格执行新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全区新增节能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三)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以“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为主线,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制度。累计检查在建项目1092项次,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3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发现隐患831处,隐患整改831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住建行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为认真打造全疆最佳营商环境地区,认真贯彻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塔城地区简化水气暖报装及方便群众缴费专项行动方案》,通过“两压、一精、一优”等措施,提高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