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县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互促互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推动组织工作更好支持配合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到各镇(街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进一步压实了镇(街道)党(工)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三是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各部门班子成员、业务负责同志以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四是多次深入镇(街道),对镇村干部、扶贫第一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开展业务能力起到了很好的提升作用。
二、强化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两委”班子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七部门联审制度。联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办法与要求进行,以“三有三带”“五选八不选”“六个严禁”等规定严把资格审查关,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玩忽职守、敷衍应付、造假篡改、挟私报复等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确保资格审查严谨精准。截止村“两委”换届结束,共有45名人员因受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刑事处罚及违规上访等原因,不符合人选条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开展软弱涣散村整建,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精准把握整顿对象。年初按照不低于8%的比例倒排出26个“基础薄弱、矛盾突出、问题较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确定为整顿对象,做到整顿对象摸排精准、无遗漏。二是靠实整建责任。在整建过程中,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结合“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制定出台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根据村情实际,成立专项整顿工作组。党(工)委书记作为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研掌握实情,突出问题要直接过问,重点事项要亲自督办。三是注重整建方法。按照佳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八步工作法”层层推进。入村前,组织26名第一书记进行集中培训,确保方法入脑入心。印发《佳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手册》,将整顿要求、责任分工、相关制度、工作方法、台账模板等汇编成册,统一印发,为工作组提供“活字典”。四是动态掌握整建进度。建立了“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进度台账,县委组织部每半月电话或实地抽查各村整顿进度、存在问题、经验做法等,集中汇总后下发反馈单,做到进度随时掌握、问题及时整改、经验及时推广“三及时”。五是严格验收环节。按照“五查六访”(“五查”即查整顿文件、问题台账、会议记录、整顿方案、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六访”即访谈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整顿工作组、第一书记、村党组织、村民代表)的原则,组织工作组对“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逐一验收。截止目前,2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销号。六是讲求整建实效。在整建过程中,全年累计投资35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调整支部书记23名,培养后备干部52名,新发展党员5名,开展“好媳妇”评选等活动20余次。
四、全面宣传动员,营造人人参与舆论氛围。
县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印发了《关于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逐企事业单位、工矿学校、居民小区、农村村组和大街小巷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在县委门口、影剧院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信箱;利用网站、微信公众等新型媒体平台集中转发扫黑除恶《通告》;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持续一个月播放县政协副主席、县公安局长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动员讲话;县城沿街单位、商店门市利用电子屏编制宣传标语进行不间断滚动播放;充分搭借农村庙会、文化下乡等“农民舞台”,在农村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组建宣讲团进校园开展扫黑除恶巡回宣传并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县扫黑办专门印制了法律汇编读本,分发所有镇(街道)和成员单位。今年以来,共散发扫黑除恶专项宣传资料6万余份,制作展板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5余场。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对黑恶势力的概念比较模糊,辨别区分不准;二是外出流动人口较多,摸排有一定困难;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打算
1.通过法律政策宣传和案例分析等方法,让群众正确理解黑恶势力的概念范畴。
2.拓宽摸排渠道,创新举报路径,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4.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