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合理安排部署下,在市营商局的正确指导下,集中力量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各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全区各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行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项目秘书制度,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监督问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
一 、2018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铺路”。
一是实行项目服务秘书制度。对全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逐一配备项目服务秘书,秘书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度采取“一名项目秘书+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方式,帮助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周期跟踪、全流程服务。2018年我区共配备项目服务秘书24人,其中续建项目秘书13人,新开工项目秘书11人。
二是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我区投资重点项目实行分包责任制,成立跟踪服务协调小组,从项目跑办、洽谈、签约、审批、占地直至开工、建成全程负责。
三是严厉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区财政局向区内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印发全区清理偿还政府工程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太财发〔2018〕31号文件),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开展自查。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清查出目前我区拖欠工程款52万元,目前已偿还26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是规范执法检查。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区政府印发了《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43项。我区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有9671家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96人。截至目前,6个部门共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展16次,其中联合执法监察6次,公示4次。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要求,区法制办开展文明执法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太平区及各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五是规范涉企处罚。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及《阜新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区法制办进一步向区各部门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将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于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纳入到备案范围,并制定相关制度,全年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下旬完成规范涉企处罚自我评查,区法制办对各单位行政处罚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
六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全区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入党积极分子等主体班次必修课程。5月下旬,邀请了市营商局常务副局长冯雅斌到我区为2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干部进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截至目前,太平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在各级新闻媒体累计报道100余次。同时,在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栏。下设营商要闻、政策文件、投诉举报、专项整治四个子栏目,截至目前共发布营商环境信息36条,指导性文件4份。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区经合局“跟踪式服务”,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区市场监管局“绿色通道”出实效 、市南供电公司供电服务“零距离”等典型案例在阜新日报、电台媒体上作为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同时在太平区政府网站曝光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七是配合开展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9月30日收到《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区营商局根据《方案》提出的涉及县区的7大项39小项考核项目进一步梳理出涉及我区的6大项33小项考核项目。立即组织区编委办和政府序列有关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对考核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此次试评价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统计分析等多种形式,经过各责任单位的努力和配合单位的支持,本次评价工作中涉及我区的考核任务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八是市南供电公司制定实施《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服务企业做到一户一经理,开展个性化、定制化、差异化的“点对点”式服务。对政府将要立项和已经立项的项目,提前主动介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方案。
九是太平消防大队创新提出了“检查+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为辖区企业破解消防难题,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座谈会,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服务企业,设立了除96119以外的公开热线6323585。
(二)优化审批环节,为企业“松绑”。
一是建设运行审批平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22日正式运营,全区118个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针对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制定“一次性告知单”。设置常驻窗口3个,综合窗口1个,咨询窗口1个。
二是压缩办证时限。截至目前身份证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办理共压缩33天。其中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时限缩短,拟定邮政速递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9个工作日(分别压减6个工作日);《企业营业执照》新设立时间、变更时间、核名时间从原来的5天、3天、1天,缩减到3天、2天、1天(商户材料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下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从20天,压缩到10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降低到7个工作日。
三是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根据《阜新市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全面清理和压缩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使各审批环节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推进自助核名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局6号窗口配备了企业自助核名专用电脑和自助核名指南,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工作效率。
(三)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解难”。
一是完善便民服务平台。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太平区17个部门114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录入完毕,其中100项行政审批可在网上直接办理,其余14项正在完善中。建立了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组织37家单位,完成了447条8890平台知识库政策咨询服务信息,完成了2150家8890平台信息库便民企业信息收集,与482家商户签订了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企业加盟承诺协议书。
二是推行双休日服务制度。我区于7月4日制定并下发文件《关于改善双休日窗口服务的通知》(阜太软环境办发〔2018〕2号),自7月7日开始,要求一镇五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太平公安分局、太平区税务局、社保太平分局、太平交警大队、太平消防大队、市南供电公司在内的15个部门,57个窗口单位实行双休日无休服务,保证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涉企事项和涉及群众事项每周7天均可办理。双休日平均每天开放窗口99个,截至目前共安排窗口值班人员3740人次,双休日共办理审批业务0件。
三是编制太平区办事通(“办事指南”),围绕群众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5个全生命周期阶段,初步确定群众一生所主要经历的出生、入学、工作、人力社保、个税、不动产、契税、公积金、车管、出入境、结婚、退休、殡葬等在内的14大项209小项办事指南,并在太平政务服务中心、太平区政府网站、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
四是推行免费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国地税、社保局、交警支队、镇街、社区等47个办事厅实现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打印服务。
(四)畅通投诉渠道,为监督“撒网”。
一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先后对21家窗口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窗口设置不合理、窗口未实行最优最差制度、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并形成了督查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各部门已经形成整改情况汇报,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窗口单位和政府网站公示市、区、本单位三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以及信函投诉地址。截至目前,接到投诉举报8起,均在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处理完结8起,投诉举报人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引入叫号设备和服务评价系统,防止办件高峰期出现拥挤现象,充分拓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渠道,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坚持创新服务,为改革“添砖加瓦”。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EMS”,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太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中国邮政将EMS速递引入,给予8折收费优惠,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邮递各类申报材料和相关证照。自5月22日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已邮寄EMS快递136件,为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服务举措奠定了基础。
二是实现审管分离。目前,太平区11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初步实现了审管分离。审批过程中,窗口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的书面凭证、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书面通知、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決定,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全部使用审批专用章进行审批。有效解决了过去“只挂号不看病”、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窗口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是推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窗口首席代表是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代表派出单位负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工作联系和处理有关事项,负责对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备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凡即办件,原则上一律由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审批,及时办理,当时或当天办结。凡承诺件,由首席代表提出办理意见,并负责督促原单位按期办结。凡涉及我区重点招商引资、转型和联合审批项目,牵头部门的首席代表要及时提出联合办理的意见,报告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并积极参与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四是探索服务终端向镇(街道)延伸。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借鉴大中城市的先进老龄工作的经验,以方便服务百姓为宗旨,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我区将老年证办理权限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下放到镇街一级,全区共设置6处办理窗口,老年人办理《老年证》地点迁至水泉镇和5个街道。
五是区市场局将企业、个体工商户档案移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目前我区存续状态个体户数量为10559户,企业1917户,为方便群众办理办事,区市场局用近2个月时间对所有证照档案进行整理,制定《做好各类市场登记主体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将所有证照档案移交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方便业户办事。
六是将动产抵押业务移交窗口办理,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办结。为帮助企业架起融资"金桥",区市场局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程序,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工作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
二、存在问题
(一)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行政职权逐年下放,但人员编制没有下放,造成基层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审批监管工作需专业人员开展,我区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缺少相应业务指导,部分权利下放后,放权部门并未对承接部门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政府职能不健全。
由于我区处于中心城区,一些审批职能是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国土、环保、规划、重要事项审批权限有限,造成我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多图联审”“联合勘验”等工作的中期、后期严重滞后,对项目入驻运营造成阻力。
(三)“一网、一门、一次”服务仍需大力推进。
一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仍需完善,网上政务平台对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仅提供办事指南,并未真正实现网上全程办理。二是部分审批部门窗口业务人员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发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等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人人、时时、事事”的营商环境。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以转变观念为先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关键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提高认识。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增强创新力,提高竞争力。二是转变作风。坚持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干”在其中,使社会热力萌动、投资者信心重启。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敢想、敢试、敢闯、敢干。三是对标先进。积极学习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为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2.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补齐短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按照《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持续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宣传容缺后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和邮政送达等便利措施。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率,积极推进“8890”政务便民平台延伸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建立目录管理和审批、监管信息“双告知”“双反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积极推进 “双随机、一抽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解决监管过程中的重罚、重管、轻服务、轻指导的问题,深化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
3. 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有障碍就破除,有堵点就打通,为经济社会特别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不断优化办事和创业营商环境。二是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将一般性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三是继续深入推进“群众办事通”。在《阜新市群众办事指南(试行)》的基础上,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企业开办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获得信贷等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再造并面向社会公开。
4.以督查监督为保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巩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巡回督查相结合,不能让好的政策措施在执行层面、实施层面卡壳,在最后一公里搁浅。二是加大受诉问题解决力度。建立投诉问题受理、办理、督办、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