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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升乡镇纪委监督职能

时间:2024-03-20 17:44:20
浅谈提升乡镇纪委监督职能[此文共2655字]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更大程度的发挥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也对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对于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镇现状。以我镇为例,辖14个行政村(135个村民小组)、1个居委会、镇属镇办单位17个。全镇共有21个党支部,593名党员(不含连心小分队)其中农村党员536名、流动党员120名。党员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的51名、31岁至60岁的311名、61岁至70岁的140名、70岁以上的91名。村居两委干部80名,其中党员63名。村小组组长135人其中党员30名,村干部兼职8人。镇纪委设有纪委副书记一名(镇副科级干部)、监察员一名(镇综治办副主任兼职)、纪委委员两名(财政所所长和计生办主任兼职),镇纪委书记空缺,暂时由镇党委委员分管。

二、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职能所存在的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党内监督机构,监督责任任重而道远。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不尽如人意的方面。

1、乡镇纪委机构存在短板,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乡镇纪委一般有5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和委员。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中纪委提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要求“三转”即“转职能,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然而,由于乡镇的种种因素,“三转”未能落到实处。乡镇纪委书记依旧分管多项工作、委员基本身兼数职、乡镇纪委依旧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殡葬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乡镇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乡镇纪委往往在乡镇工作中扮演着“督查员”、“救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2、乡镇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监督对象没有做到全覆盖。党章明确地赋予了纪委有监督同级党委的权利。乡镇纪委在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的过程中,往往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乡镇纪委的人事、经费都由本级党委政府决定,考核测评都要监督对象投票,导致“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从而,使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游离于乡镇纪委监督之外。例如苏荣主政江西,推行“一大四小”时,台下人人反对,台上个个拥护,还美其名曰“讲政治”。我们乡镇干部也一边心里骂娘一边布置村干部冒着酷暑种杨树。这就是典型的没有监督惹的祸。由于乡镇纪委成员,全部都参与了包村工作,于是在脱贫攻坚、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殡葬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等中心工作与监督对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造成监督“失之以宽、失之以松、失之以软”。

3、乡镇纪委办法不多,对项目工程监督有心无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中提出要依法治国、要依法行政,那么纪委同样要依法依规监督。乡镇项目工程建设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项目资金大的要走公开招投标程序的还好一点,项目资金相对小的项目只要邀标或直接发包,大多存在先施工后招投标,极易滋生腐败和产生“豆腐渣”工程。这种情况绝不是少数,但往往由于是上级部门的因素,不得已而为之。程序不到位,就是违法,乡镇纪委对此却只能听之任之。

4、乡镇纪委担当不够,对形式主义没有亮剑。乡镇工作纷繁错杂,脱贫攻坚、征地拆迁、基层党建、项目建设、信访维稳、殡葬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三资监管、防火、防汛、防地质灾害等等哪一项工作都要求事事留痕。一个人下村工作还时不时来个自拍,每天上传工作微信群的图片把手机塞满,有相当部分的图片还要求打印出来。诚然,微信给我们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但这种一工作就拍照,有时候为了拍照效果还多次摆拍的工作形式已经在群众中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留痕,一是为了迎合部分上级的喜好,二是工作中怕担责的具体表现。在部分干部心中甚至存在不留痕就白做了工作,留了痕就是完成工作错误认识。

三、乡镇纪委如何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党章修正案中指出,纪委的职责简单来说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纪监督,把维护党章作为根本任务,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坚定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执纪是纪委履职的重要手段,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纪律为尺子判别党员干部的行为,有错即纠、违纪即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问责是监督执纪的保证,监督执纪的效果最终要靠问责来强化,没有问责,监督执纪就难以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仅仅六个字却有着丰富的内涵,形成了党内监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的链条。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检职能作用。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庭机构模式,乡镇以片为单位划分成若干县纪委派出机构,集中办公。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从根本上破解“三转”难的问题。

2、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铸造一支钢铁纪律队伍。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建立一支作风硬、业务强、有担当、敢作为的纪检监察队伍,才能履行好监督职责。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乡镇纪检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3、进一步强化“四种形态”,充分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落实到乡镇日常工作中。实践证明,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严管就是厚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乡镇日常工作的每个角落,达到“强责任、敢担当”的效果。

4、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有的放矢。再好的制度离开了一支优秀的执行队伍也是枉然。业务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履职,所以,业务水平的提升非常必要。我们要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培训、选调培训、自学提高等多种方式,统筹实施乡镇纪检干部培训,全面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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