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部署方案
在收视收听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安委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围绕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抓紧推动“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贯彻执行的部署,研究制定出台66条具体落实措施。
在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制定了11项具体措施。重点要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大连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方面
制定了6项具体措施。各部门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大连市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的工作制度》《大连市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机制方案》等文件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对新业态场景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
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方面
定了2项具体措施。提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急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追究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等要求。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制定了4项具体措施。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在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
制定了7项具体措施。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盯紧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由省、市级安委会或中央企业总部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的措施。
在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方面
制定了5项具体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在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方面
制定了3项具体措施。全面加强对资质方监督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谁挂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
在切实加强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方面
制定了4项具体措施。企业要加强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培训,要将外协队伍工作人员视同本单位新职工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在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方面
制定了4项具体措施。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标准,严格监督问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在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方面
制定5项具体措施。强化执法“宽松软、走过场”专项整治,把执法宽松软作为不担当不作为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在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制定3项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大会精神,补齐基层安全监管短板,统筹优化机构设置。稳步推进应急管理执法改革,持续强化各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在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方面
制定6项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大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利用12345市民热线,受理群众举报并逐一督办落实。
在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方面
制定2项具体措施。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大连市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直报制度,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在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制定4项具体措施。按照全市营商环境大会部署,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互相协作,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强化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解除一线职工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