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
实用新型│
⑴
⑶│名称│──┬─────────────────────┤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
设│或名称│计├─────────────────────┤
⑵
人│地址│──┼─────────────────────┴
───────────
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编 码
人├──────────────────────
───────────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
│代表姓名
──┼──────────────────────
───────────
⑹ │名 称地址
专├──────────────────────
───────────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代│□□□□□□
□□□□□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 政 编 码机├──────────────────────
───────────
构│代理人姓名登 记 号
──┴──────────────────────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
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
单
1.请求书份 每份 页│ □代理人委托
书□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
声明 □
4.说明书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优先权证明
材料 □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
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
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
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
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
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
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
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
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
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
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
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
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
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
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
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
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
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
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第二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⑴
⑶│
名称│
──┬─────────────────────┤(实用新型)⑷ │姓 名├───────────设│或名称│
计├─────────────────────┤⑵
人│地址│
──┼─────────────────────┴───────────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邮 政
申│地 址□□□□□□
请│编 码
人├── ……此处隐藏3009个字……写明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一项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应写在同一项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在权利要求中作出记载但未记载在说明书中的内容应当补入说明书中。
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不产生技术效果的特征。
权利要求中一般不得含有用图形表达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特征部分不得单纯描述实用新型功能,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奠定不如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在说明书中有充分说明时,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才可能是允许的。
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技术概念模糊或含义不明确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与技术方案的内容无关的词句,例如“请求保护该专利的生产、销售权”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及贬低他人或者他人产品的词句。
此外,权利要求书还应当符合下列形式要求:
每一项权利要求仅允许在权利要求的结尾处使用句号;一项权利要求可以用一个自然
段表述,也可以在一个自然段中分行或者分小段表述,分行和分小段处只可用分号或逗号,必要时可在分行或小段前给出其排序的序号。
权利要求书不得加标题。
权利要求书中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通常也不得有表格。除绝对必要外,不得实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以帮助理解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但是,这些标记应当用括号括起来,并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面,权利要求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应当与说明书附图标记一致。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被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基础,即在后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前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说明书摘要
摘要应当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尤其应当写明反映该实用新型相对于背景技术在形状和结构上作出改进的技术特征,不得写出广告语或者单纯功能性的产品介绍。
摘要不得用实用新型名称作为标题。
摘要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
摘(WWW.)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说明书摘要应当有摘要附图,申请人应当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能够反映技术方案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
第五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实用新型│⑴
⑶│
名称
│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设│或名称│
计├─────────────────────┤⑵
人│地址│
──┼─────────────────────┴───────────
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
│邮 政
申│地 址□□□□□□
请│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登 记 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 每份 页│ □代理人委托书□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签章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