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惩防并举狠抓落实
惩防并举狠抓落实
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3月11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受局党组和贾局长的委托,我就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过去一年(版权归wWW.)工作的回顾
2014年,我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有效预防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实现全县民政干部队伍稳定、思想情绪稳定和工作大局稳定,确保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果明显。年初,局党组组织局纪检组、机关支部,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把每周五作为专门的“学习日”,利用周五下午半天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实施点名签到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学习组织到位、时间到位、人员到位、内容到位、考核到位。二是每月创办一期黑板报,其中有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知识的板报全年不少于4期。三是确定一名宣传干部,利用民政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干部主要负责网站内容的收集、报道和更新,确保信息及时、新颖、全面、真实。四是制定详细的奖励政策,对在中、省、市、县不同层次的报刊网络发表的稿件制定不同档次的奖励政策,刺激和鼓励广大职工干部踊跃投稿。
(二)党风廉政责任制得到落实。一是健全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局党组围绕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对各股室的百分制考核,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五项制度”,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挂牌点名接访制度等,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认真落实“五书”制度,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局党组安排向各股室站下发工作任务通知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告知给各分管领导、建立了对未完成任务的股室和个人下发建议书制度、还建立了各股室站长和工作人员报告全年工作的报告书制度。二是规范操作。与各个股室站办负责人签订了《旬阳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平时考查与年中、年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股室逐项计分,逐条评比,考核汇总,并实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三是严格督查。去年,局党组组织综合考核2次,围绕干部作风开展专项督查10余次。由于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全体职工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也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和行政问责追究。
(三)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一是制定了各项制度并挂牌上墙,将《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承诺》、《股室职责划分》、《职能和机构设臵》、《岗位职责明白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收费项目标准公布》、《群众点名接访指南》、《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内容全部放大上墙。二是在各项制度挂牌上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形式。利用法制宣传日、行风评议等机会在祝尔慷广场印发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资料和宣传单,对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耐心细致进行讲解;利用民政网站全面公开相关的民政政务;确定了两名新闻发布人,专门负责接待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报道和监督等事宜,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的办理进行督查。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制定出台了《旬阳县民政局财务支出“一签三审”制度》,并在职工大会上投票推选出3名理财小组监督员,直接参与并全程监督局机关财物收支和管理。
(四)信访督办查办进展顺利。一是严格按照“八有”标准和“软件从实,硬件从优”的原则,创建局机关规范化信访接待室;二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做好来信来访记录,并对来访者做好政策解释,能立即答复的及时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实地及时解决,确保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杜绝推脱现象发生;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点名接访制度,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及时向县纪委报送有价值的信访信息;五是切实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对上级转办信访件报结率达100%、跟踪信访件报结率达95%以上。去年,我局 1
被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并在信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五)行风评议再创佳绩。按照省市民政和纪检工作要求,我局通过慎重研究,开展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和民政系统服务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工作。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将有利于全县民政系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促进民政基层窗口的行业作风建设,为顺利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去年,在全县的行风评议工作中,我局的行风建设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荣获全县第三名。
一年来的实践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广大民政干部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作风逐步形成,全县民政系统团结、稳定、和谐的局面得到保持。民政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显著增强,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县民政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市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2014、2014连续两年被县纠风办评为行风评议免评单位,去年又名列前茅。连续两年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满意单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是: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还不够深入,联系实际还不够紧密;一些地方落实民政有关政策不够到位,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政干部还要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式发展要求。特别是在低保对象审定、申报和低保、五保资金发放,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村务公开等工作中一些乡镇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个别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以权谋私、损人利己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构成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全县民政系统整体形象。纵观各种违纪违法事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致经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搞权钱交易,坠入腐败的泥潭,而民政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过去没出问题,不等于今后不发生问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在资金物资发放上,切不可夹杂个人利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开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这也是全县民政工作会上专门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背景和初衷。
二、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反腐倡廉建设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近年来,我 ……此处隐藏14641个字……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具体到湖南省,要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1.加强教育。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方面,把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 1
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教育活动中,要总结推介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掀起学赶先进的热潮。要加强警示教育,使干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同时,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2.完善制度。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要抓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础性制度。要完善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各项制度;完善党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完善有关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制度;等等。把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规定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二是抓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配套性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的配套性制度。针对本地本部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三是注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既要针对突出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新的规范,
又要注重规范与规范之间前后贯通,相互承接,保持一致;既要注重制度创新,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既要加强实体制度建设,又要加强程序制度建设;既要有执行和落实制度的要求,又要有惩处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措施,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3.强化监督。要按照权力制约的特点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干部选拔任用、司法活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资产经营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巡视制度,切实抓好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专门机关监督的权威性。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处理机制。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4.深化改革。要深化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贯彻《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创新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防止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腐败行为的发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消费改革,遏制相关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深化经济监管方面的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减少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腐败;逐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减少公务人员腐败行为的发生。对于已经全面推行的改革措施,要继续深入推进;对于条件已经成熟、正在推行的改革措施,要加大推行力度;对于全面推行一时条件尚不成熟的改革,如公车改革等,各地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改革试点,不断积累经验,为改革积极创造条件,然后全面推行。
5.维护纪律。要突出抓三件事: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二是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当前,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
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
二、真抓实管,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已经作出明确、具体的部署,现在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做到“三个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实践证明,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好不好,风气正不正,与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能否切实负责有很大关系。如果能够管住自己,管住领导班子,管住下一级党政“一把手”,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树一方正气,这个地方和单位的风气就好,领导班子就有凝聚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尤其要重视和加强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工作局面。
2.落实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
和省里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落实真抓实管的措施。当前,要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问题的专项治理;重点抓好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等领域中问题的治理和规范。各地各部门还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抓好本地本部门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发现有不落实的情况,要认真分析查 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