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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 优选20篇

时间:2024-07-22 04:05:04
长恨歌读后感 优选20篇[此文共205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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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篇1:长恨歌读后感篇2:长恨歌读后感篇3:长恨歌读后感篇4:长恨歌读后感篇5:长恨歌读后感篇6:长恨歌读后感篇7:长恨歌读后感篇8:长恨歌读后感篇9:长恨歌读后感篇10:长恨歌读后感篇11:长恨歌读后感篇12:长恨歌读后感篇13:长恨歌读后感篇14:长恨歌读后感篇15:长恨歌读后感篇16:长恨歌读后感篇17:长恨歌读后感篇18:长恨歌读后感篇19:长恨歌读后感篇20:长恨歌读后感【正文】

篇1: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篇2:长恨歌读后感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午时,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正是要拣一个这样的夏日,夏日的基调一律是干脆的,如作者冷静的笔调描述王琦瑶的爱恨纠缠,而这样的雨,却恰是对了上海弄堂弯弯曲曲、深深浅浅的情景。“上海的弄堂真是见不得的情景,它背阴处的绿苔,其实全是伤口上结的疤一类的,是靠时间抚平的痛处。”

王琦瑶,作者说是每个弄堂都会有那么几个王琦瑶。早晨推开后门拿花书包上学的是她们,和女伴们亲密地手牵着手追逐时尚的是她们。而就是这样的王琦瑶踏入一首“长恨歌”40年之久。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我觉得作者是特意选了这么个我们触得着、感受得着的小女儿,写她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以及苦苦追求她却无果的程先生之间的爱恨纠葛。与李主任,她倾心相对,甚至觉得“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住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的人。”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终。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 ……此处隐藏17153个字……是王琦瑶她自我。

最让人感触的是爱丽丝公寓,那是上海繁华都市里难得的一片宁静之地,那里的天空是朦胧,爱丽丝是以往驰骋上海滩的交际花的临时归宿。王琦瑶也就这样糊糊涂涂而又理所当然地在爱丽丝公寓的生活,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或许她自我也无法预见会有这么一步,她也没有本事预见,因为此时她的命运是被李主任掌握着,这也是无数女人的悲哀:自我的命运是别人的!爱丽丝公寓的生活是单调的、孤独的、空虚的,在那里王琦瑶唯一能做的就是望尽天涯无归路的等待,等待那棵她要依靠的树,她明白只要攀附在这棵树上就能够为自我遮风挡雨了。在别人看来王琦瑶好象什么都有了,其实她除了拥有那栋空虚的爱丽丝公寓外什么都没有,李主任都只能是千年大等一回的拥有。真正的那个有血有肉的王琦瑶已经死去。爱丽丝看上去是一栋温情的公寓,其实它是一座女人的坟墓。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金钱、虚荣冲击着这个时代的底线,几乎每个人都在这个物欲泛滥的世界里迷失了自我,但其中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坞桥的阿二,虽然他只是漫长故事中的一个过场人物,可有可无,可有就是因为他的存在让我们还有勇气去寻找那个年代的足迹,至少我们还能在黑暗的夜空中看见一颗发出亮光的星星,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美,纯净如水的感觉,就像来自大山深处的清泉,没有污秽,仅有对真、善、美的追求。也许仅有他才能给王琦瑶诠释“玉容寂寞旧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的真谛。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一切的繁华,一切的虚荣,所有的风情万种都已成过眼烟云,没有昔日的繁华。解放后王琦瑶要应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真实的生活。纵然她有不老的容颜可是心是会老的,毕竟这个时代已经不属于她了。依旧喜欢热闹的派对,活力的舞会,可是她已经不是主角了,无情的岁月已经偷偷地把一个有心人变成了旁观者,无法想象当年叱咤风云的上海交际花会被冷落在这个城市的角落。

每一天独守空房,望着那些漆着过时颜色的箱子,里面锁着自我尘封的记忆,也锁着她一生中唯一的财富——过往的岁月!而今她只能在那些旧箱子中找到一个女人的虚荣,纵然已成往事,可是又有几人能读懂“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受呢?这是一个女人的命运,也是一群女人的命运。

王琦瑶这一形象成功塑造于王安忆细腻的笔法和丰富的感情基调,虽然她笔下的上海没有张爱玲的那种无尽的悲凉。旧上海有许多说不完的故事,可是却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讲好几件旧上海的故事,但王安忆做到了,她说出了长恨歌的恨,也唱出了长恨歌的歌。

纵观全篇,太多的光芒也掩盖不了那些零星的败笔,我们不要求完美,但每个人都向往完美。人们都说:王安忆最大的成功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之骨髓,挥之不去的苍凉。其实不然,漫长的故事中我们看不到一句从主人公口中说出的话,所有的对话都是经过作者加工后转述给读者的,这样就造就了一种思维、意境的绝对化。不管多么先进的矿泉水制造技术也加工不了纯正山泉的味道。我想文学创作亦然如此。王安忆最大的败笔在于用散文式的思维去驾驭小说的感情建筑。

王安忆还有一失败之处在于“落花”这一环节的构思。王琦瑶是被长脚因财而杀死的,这似乎来得有点太戏剧化、太不可思议,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作者是想经过王琦瑶的死来加强故事的杯具效果,以突出她命运的悲凉,也为了和开篇时片场的一幕相呼应。可是对这样一部宏篇巨着,这一死或者这一死法却远没有到达死该得到的杯具效果就像《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死永远是一个争议,或许我们更愿意理解“玉带林中挂”的结局而不是积病而亡,这样才能体现真正的杯具色彩。这天真的一死,把王安忆亲手塑造的王琦瑶草率地离去,同时也草率地给自我的着作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其间充满了跌宕起伏,画满了杯具色彩,她的命运好象一向被男人左右着,或许有人会认为是时代主宰了她的命运,可是真正能主宰她命运的是她自我,只可是她没有本事让自我的命运跳出历史为她们设计好的轨迹,这是她的悲哀,也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稍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锈帘……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篇20:长恨歌读后感

最早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三刚开始的时候,课间无聊看到同桌桌上放着一本《长恨歌》就随手拿过来翻了翻,越看越趣味就借回家之后读。今年寒假整理书房,翻到这本书的扉页赫然写着老同桌的名字,才想起来这本书一向放在我那里忘了还他。碰巧寒假出行去了一趟上海,现实与文学最终有了一个相交汇的机遇,又能够在读书的过程中发现一点新的东西。

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长恨歌》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通篇看过去似乎有些零散的故事情节、细腻的笔触、纷繁复杂的感情、背景又是一个国际都市几十年冗长且艰难的变迁。上了大学之后常常在种种无形的压力中迷惘,读书就更偏爱奔放朴实读之畅快的乌托邦。而王安忆的这本书与张爱玲的作品读起来的感受有着太多的相似,书中的争议和矛盾是一种无声的嘈杂,除了新年阖家团聚得以放松时,还真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时机去读这本书了。

回想了一下去上海玩儿的那几天走在上海街头看着种种景物的感受,再看看这本书仔细地琢磨一下。似乎有那么一点之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更清楚了一些。全书的灵魂人物王琦瑶,千千万万上海姑娘的代表。从前无法理解她的生活,还是因为自我经历匮乏无法仅凭想象就勾勒出整体的轮廓。亲身去走了一趟,感受到了这座城市昼夜无息的繁华,从未休止的变迁,还有从前只是耳闻却从未得见的排外和冷漠。或许作为一个旅游城市,上海热情洋溢。一旦妄图接触它的本质,它却摇身一变成了冷美人。王琦瑶的个性跟这座城市也有那么多的共同点。精致华丽的外表,不那么柔软亲和的内心。果然有些东西,经历了便懂了,亲身体会之后就不会站在局外盲目的叫嚣“我不懂、我不理解、我拒绝认同与我差异太大的东西”。

王琦瑶是王安忆创作的具有绝对代表性的一个人物,那段时期里上海任意一个角落里的上海女孩,都有王琦瑶的一面两面甚至多面。对于全书大段篇幅来写的她的感情生活,与《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很相像。稍有不一样的是流苏温婉,王琦瑶放纵。细心翼翼步步为营如出一辙,最终惶然的结局也相同。如果没有一座城市的颠覆来成全,不明白两人又要如何自处。书中这种疲敝的感情纠葛实在是看不下去,不多赘述。值得补充一句的是此处不多言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借用一句被高中语文教师讲了很多次的话:“一千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加上寒假看到一句“很多事情只是不一样,并无对错”,联想到这次读书的感受,很有触动。不喜欢的事情不作评述不予争论,求同存异互相尊重。知人不评人,知理不争论是最大的礼貌。

写到那里,这本书本身似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读书过程中的联想和生发占了主流。寒假闲着的时候天马行空想了很多事情,有的想明白了有的还模糊着,看的书给思考的过程供给了很大的助推作用,最终也算进益了那么一点点吧。

【小编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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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价】

好好学习,好好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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